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在 一年之内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而言,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通常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如果是因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且用人单位未出具书面证明,那么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即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此外,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后的一年内均可申请劳动仲裁,而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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