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密文件时,把“顺手可为”当成“无伤大雅”,将“图一时方便”等同于“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每一次“顺手”的大意疏忽,往往成为国家秘密外泄的突破口,很可能在不经意间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顺手一拍”泄密
某市某机关业务科科长陆某,向单位保密员借阅了1份机密级文件供自己学习使用。在学习过程中,陆某发现文件中有些思路、观点对妻子的业务工作有一定帮助,认为“学习参考并非直接使用,问题不大”,便用手机偷拍文件部分内容,通过微信发送给妻子张某,造成泄密。



“顺手一扔”泄密
某事业单位新入职员工贺某被安排在秘书部门工作,由于初入职,对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未履行涉密文件销毁管理规定,擅自将3本秘密级汇编书籍交给保洁人员处理。保洁人员将书籍当作废品,卖到了流动废品收购站,被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予以收缴处理。
机关、单位涉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做到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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