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的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处罚主要包括:
1. 对行人而言,可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人民币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
2. 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具体违反的内容和处罚的具体数额可能会根据地方实施细则有所不同,但以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第63条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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