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是指 出租人(通常为企业主管单位)代表国家将整个企业出租给承租者(个人或集体),承租者按合同规定取得对企业的经营权并固定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信用活动。承租者以获得部分企业经营收益为目的,而企业则以提高资产整体经营效益为目的进行这种经营合作。承租者通过支付租金获得企业财产的使用权。
企业租赁的特点包括:
出租主体是国家:
通常由政府委托的部门(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企业所属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企业的出租权。
承租主体多样:
可以是个人、合伙人、全体成员或国家允许的其他租赁经营形式。
租赁对象是整个企业:
而非企业中的某项财产。
合同期限明确:
租赁经营合同在订立时必须事先经过有关机关的批准,并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产生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订立使得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承租人有经营、使用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权利,但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所有。
企业租赁可以被视为一种实现企业经营权和国家所有权分离的方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产物,有助于推动企业向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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