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丰富教育实践形式,我市将于2025年起在全市各学校试行放“春假”“雪假”。
2025年具体时间安排:2025年4月28日—4月30日为“春假”,共3天;2025年12月1日—12月5日为“雪假”,共5天。
在“春假”“雪假”期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也可随家人共同外出游览,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来源: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张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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