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据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消息,4月27日下午,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巨野河派出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于高新区巨野河街道东城新苑三期西门附近发现一笔财物,系人民币(现金)伍万零捌佰元(50800元),原主不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之规定,高新公安发布了无主财物招领公告,请合法财产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巨野河派出所联系返还事宜。逾期无人认领的,将视为无主财物,依据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公告期限为2025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3日,联系地址为高新公安分局巨野河派出所。联系人为赵警官,手机号17853171580。
来源: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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