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达州市自然规划局_通知公告】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达市自然资规案处〔2025〕2号达州市仁臣砼业有限公司:我局于2024年11月17日对你公司未经批准涉嫌非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经查,你公司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非法占用达州市高新区幺塘乡西河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以下事项:1.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3. 较大数额罚款;4.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5.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6
原标题:从“轻微免罚”看涉企执法方式转变(金台锐评)超市货架5包黑糯米超保质期1天,自行及时改正召回,免予行政处罚;2家粮油企业大米存在标签瑕疵,鉴于其违法情节轻微,责令改正后免予处罚……近日,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执法部门“轻微免罚”的执法探索引起广泛关注。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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